1、文獻信息資源收集、整理、保存、揭示,并提供公眾利用;2、收集地方文獻,傳承地域文化;3、開展面向少年兒童、老年人、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務;4、為公眾提供政府公開信息及其他公共信息服務;5、開展各類閱讀活動,為全民終身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;6、開展公益性培訓,提高公眾獲取知識和利用信息的能力;7、與其他圖書館及文化教育機構合作,促進資源共享和地方文化發(fā)展;8、其他應當由公共圖書館履行的職能。